瑞茂通: 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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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www.sse.com.cn)披露了《瑞茂通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瑞
茂通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公
示栏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对激励
对象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
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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