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包括公司现任监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
定。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徐志刚____________________
  韩   斌 ____________________
  段培林 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 希 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