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3: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人数 11 人,实到董事人数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
决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
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已触发“洪城转债”对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由于
“洪城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0年11月20日,存续期6年,剩余存续期较长且
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洪城转
债”,且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在“洪城转债”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江
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