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 迎丰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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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迎丰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迎丰股份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绍兴
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布泰”)。
  吸收合并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44,000 万元,绍兴布泰注册资本为 5,000 万
元。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绍兴布泰作为被吸收合并
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绍兴布泰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将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绍兴布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绍兴布泰债权人自接到本次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 30 日内,未收
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指定
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除现场申报外,债权人还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并将债权申报材料发送
至公司指定邮寄地址。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 999 号浙
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5)联系邮箱:YF_yinran@126.com
  (6)邮政编码:31203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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