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和 5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
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其本人。
?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和 5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
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
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自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
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
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
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