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该权益分派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62,520,720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 186,252,07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6,606,254,694.6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变。
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62,520,7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5 号院 A 座铂宫 10 层
咨询联系人: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5727717
传真电话:010-8572771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绿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