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
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公司本次分 配方案以固
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
咨询联系人:徐俊雄、林育昊
咨询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电话:0754-88781755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