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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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
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
则,现对本行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
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黄杰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经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黄杰先生的任职资
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提名黄杰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李朝坤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李朝坤先生的任职
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提名李朝坤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姚红女士兼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席风险官
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姚红女士的任职资
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聘任姚红女士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四、关于聘任梁世栋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售业务总
监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梁世栋先生的任职
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聘任梁世栋先生为本行零售业务总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唐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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