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于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上
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1 号楼 4 楼报告厅召开;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刘莹
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62,934,4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300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16 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 13,924,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569%。
份的 46.217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000%。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股数量如下:许
泓先生持股 76,850,924 股、郭孟榕先生持股 69,948,47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5,91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642%;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5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 1,912,01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60,806,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1%;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 69,948,47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2,770,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62,71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7%;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
股 69,948,47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2,770,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
反对 21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09,0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4522%;反对 215,53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5478%;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得控制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