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 7 号院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5,642,0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97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作为会议主持人,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9,552,861 93.1721 16,089,173 6.8278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5,610,034 99.9864 32,000 0.0135 1 0.0001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 143,345,4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普通股股东 64,745,67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普通股股东 27,518,880 99.8838 32,000 0.1161 1 0.0001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股
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数 (%)
号
分配预案的议案 54
管理人员 2023 年薪 81 73
酬的议案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54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9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群、李明昕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