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3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00,000.00元,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二、 咨询办法
三、 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