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至2022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173,381.61元(含税),分配后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
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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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发放年度为2022年度,发放范围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5,779,38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同时,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除息日(暨红利发放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的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6日;登记日:2023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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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其他托管机构)处领取。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 1 号,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电话:0573-84187829
咨询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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