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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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方案中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及发行
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
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主要用途,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
的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
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编制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编制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利于改善
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
资金的情况。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要求。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安       赵智文           刘伟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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