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前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
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铝业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铝业集团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数量已过半,其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
近日,公司收到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前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
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告知函》,鉴于前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为有效
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铝业集团拟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 20,86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参与该业务股份的所
有权不发生转移。关于前次业务实施情况及继续开展业务的情况如下:
一、前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未到期的股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实施方式 出借时间
份余额(股) 股本比例
沈阳远大铝业 出借给中国证券金
集团有限公司 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业务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业务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沈阳远大
铝业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1,751,579 34.67% 353,451,579 33.88%
有限公司
注:前次转融通证券业务实施期间,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 3,500,000 股。
二、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参与期间内,
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业务计划存在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在铝业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不超过上述 20,860,000 股时,公司将
不再另行公告。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