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200706 股票简称:瓦轴 B 公告编号:2023-1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
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5 月 2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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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 1 号,瓦轴集团办公楼
二 、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 1、议案 3-11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2-10、议案 1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议案 8 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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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详情请见 2022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此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
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一名监事,故不适用累计投票
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 1 号,瓦轴集团办
公楼 905 室,公司投资证券部。
(四)登记办法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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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投资证券部
联系人:柯馨 庄金玲
电话:0411-62198236、62198238
传真:0411-62198333
邮编:1163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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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6”,投票简称为
“瓦轴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 9:25,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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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
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