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谦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
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主任委员)、甘清仁、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主任委员)、甘清仁、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殷素红(主任委员)、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甘清仁(主任委员)、何新明、路晓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黄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包建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兄才先
生、王悦先生、石进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昆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赖巧茹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