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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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
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将自 5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此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
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
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
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
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
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
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
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
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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