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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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以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
销 41,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手
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41,000 股。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
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
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新材料产业园。
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
日为准。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柳青      贾国萍
  邮编:252000
  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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