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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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
期限内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结果: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
  (三)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
报表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
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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