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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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磊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首席数据科学顾问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
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数
据科学顾问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首席数据科学顾问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
  (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情形;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
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磊先生、监事汪文娟女士、钱
璎璎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就本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因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磊先生、监事汪文娟女士、钱
璎璎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就本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本议案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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