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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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5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40,282,9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9%)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以下简称“赛伯乐”)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来源
                                            认购 2016 年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
     合计       40,282,985        5.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业务发生法律纠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赛伯乐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以清偿到期债务。
让、司法扣划等方式减持赛伯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13,905,260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
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遵守以下规定: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单个受让方
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
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转让方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
月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减持后赛伯乐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赛伯乐及受让方于减持
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按照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要
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赛伯乐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承诺:
内不得转让。
内,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主动寻求对公司的控制权,继续保持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不主动寻求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控制权。
     赛伯乐已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或与相关承诺不一致
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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