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依据
前述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4:5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特定时间段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
案》
√作为投票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
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
案》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 2 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 5.00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 1.00 至 20.00 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股东需对前述全部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等相关公告以及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
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6: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
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相关证件、
资料原件于会前 1 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联 系 人:吴艳兰、胡谦
(2)联系电话:0592-2950819
(3)传真号码:0592-5392104
(4)电子邮箱:zqb@35.cn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下午 14:50 开始;请提前 1 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反对、弃权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附件 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股东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股东承担。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3 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持股数量:________股;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
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
文件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
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
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
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
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
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
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
构的议案》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