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3-037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派发现金红利 3,998,4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
相关规定缴纳。权益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292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第 1 页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在《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东路 699 号军民融合创
新园(B 区)11 栋 2 层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第 2 页
 咨询联系人:仇昊
 咨询电话:029-85836022
 传真电话:029-8587877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3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方长龙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