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京投发展
股票代码:600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京投发展 指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 指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投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导致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燕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315,947.49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9,575,506.49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1011241849
成立时间 1981 年 02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200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51 年 12 月 24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邮政编码 100101
联系电话 010-84686217
经营范围 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
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
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京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燕友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党委副书记、董事、
郝伟亚 中国 北京 无
总经理
王卫东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石伟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冯华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建新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张韵 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
(688015)31,978,822 股,持股比例 17.02%;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136)
(688485)24,999,348 股,持股比例 16.63%;持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1599.HK)87,850,942 股,持股比例 6.5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京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情
况:持有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522.HK)股份 1,157,634,900 股,
持股比例 55.20%;持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99.HK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000959)740,940,679 股,持股比例 9.4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京投发展目前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支持上市公
司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
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59,272,117 股,占总
股份的 3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96,310,991
股,占总股份的 40.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59,272,117 股,占京
投发展总股份的 35.00%。
系统增持京投发展股份 7,407,700 股,占京投发展总股份的 1.00%。本次增持后,
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66,679,817 股,占京投发展总股份的 36.00%。
系统增持京投发展股份 7,407,800 股,占京投发展总股份的 1.00%。本次增持后,
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74,087,617 股,占京投发展总股份的 37.00%。
易系统增持京投发展股份 7,407,7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0%。本次增持后,
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81,495,3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00%。
系统累计增持京投发展股份 7,407,800 股,占贵公司总股份的 1.00%。本次增持
后,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88,903,191 股,占贵公司总股份的 39%。
系统累计增持京投发展股份 7,407,800 股,占总股本的 1%;本次增持后,京投公
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96,310,991 股,占贵公司总股份的 4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增持京投发展股份已通过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
(二)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增持无需取得其他授权和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京投发展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增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 注册地址所在地:宁波市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办公地址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 京投发展 股票代码 60068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对境内、 人是否拥有境
境外其他上市 内、外两个以
公司持股 5%以 上上市公司的
上 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59,272,117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35.00%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数量: 37,038,874 股
变动比例: 5.00%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
人是否拟于未 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来 12 个月内继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