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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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73,479,998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 股)为基数(4,930,952,105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
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 股
=4,930,952,105×2.000000÷10=986,190,421.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986,190,421.00÷4,973,479,998=0.1982898 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10=986,190,421.00÷4,973,479,998×10=1.98289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289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4,973,479,9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 股)为基
数,即以 4,930,952,1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4,973,479,9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股),
即以4,930,952,1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天舒
咨询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电话:0731-83285010
咨询邮箱:lsgf@hnlens.com
七、备查文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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