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3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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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
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份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
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
授予份额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以 6.21 元 /股 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以上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发布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