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集集团”)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部分调整中集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部分调整中集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日常业务需要以及促进业务
发展而进行。同时,本公司开展对外担保是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且本公司不断规范对外担保事项和加强风险控制。
本公司开展对外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独立意见
通过事前审阅和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的相关资料,以及对普华永道中天的调研,我们对本公司2023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
量,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独立董事:
杨雄
张光华
吕冯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