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胡煜鐄
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2 号),
因其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2023-05)。
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9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22)。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胡煜鐄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所述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
决定对胡煜鐄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先生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影响。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 9.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13 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