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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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
行换届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锋、
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
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
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孙耀志、张明华、梁中华及独立董事李培才在公司新
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同志在任职期间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锋同志,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4
月在北京埃特玛多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
就学于新西兰梅西大学,攻读商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上
海月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总经理
助理;2008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宛西
制药董事长、总经理,曾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
优秀企业家、河南省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荣誉。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
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锋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子,副
董事长、总经理孙耀忠之侄,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锋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孙耀忠同志,出生于 1960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1978
年 12 月至 1980 年 11 月在部队服役;1980 年 12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河南省内乡
县石油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宛西制药副总
经理;2002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并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
会副会长、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2003 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
动奖章”,2004 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南阳市五届、六届人大代表,2011
年 10 月任中共西峡县委委员。2015 年被评为第五届河南经济年度人物,2018
年被评为中国汽车产业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杰出人物。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孙耀忠持有公司股份2786.0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孙耀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忠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弟,董事孙锋之叔。
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李明黎同志,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1998
年至2001年7月任月月舒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
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李明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李明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刘红玉同志,出生于1972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执业药师,本科学历。1992年09月至2000年5月在宛西制药担任车间技术员,2000
年6月至2003年1月在仲景宛西制药担任前处理车间主任,2003年2月至今担任宛
西制药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刘红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刘红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江同志,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
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2004
年1月至2010年5月任宛西制药沈阳OTC代表;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宛西制药
东北大区OTC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宛西制药东北大区经理;2016年9
月至2020年12月任仲景宛西制药四川省区经理兼西南大区经理;2021年1月至今,
任仲景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
  截止公告日,李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
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赵书峰同志,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6
年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自2001年1月在西泵股份工作,历任质
检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技术部长、技术副总经理;自2003年1月至
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今任重庆飞
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赵书峰持有公司股份1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与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联关系。赵书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玉福同志,男,195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河南
省铸造学会秘书长,河南省铸锻协会执行会长,河南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河南
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9 年 1 月至今任河师大新联学
院(2021 年更名为中原科技学院)教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
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玉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玉福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方拥军同志,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精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方拥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拥军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侯向阳同志,1979 年 9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16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企业与公
司法律制度。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目前担任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河南
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任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商法学
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
  截止公告日,侯向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侯向阳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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