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2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746 号),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535 万股,发行价为 14.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361,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429,079.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74,932,420.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040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
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
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
(上海)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
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所 账户状态
铭科精技控
东莞银行股份有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股股份有限 529000014541185 存续
限公司塘厦支行 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
盛安塑胶五
中信银行股份有
金(上海) 81115010125009509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限公司武汉分行
有限公司
铭科精技控 中国工商银行股
股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东莞 2010029329200592956 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注销
公司 凤岗支行
清远铭科精
东莞银行股份有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技汽车零部 518000013699404 存续
限公司塘厦支行 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件有限公司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 司 本次 存放 于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东 莞 凤岗 支行 (账 号 :
余额为 0.00 元。公司已于近期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完成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