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
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
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情形;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在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存在劳动关
系。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工作
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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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