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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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TCL 数
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20%的股权并向标的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
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公告编号:2023-029)。
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
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与本次重组的交
易对方及标的公司进行了沟通,形成了初步方案。
书及其摘要和本次重组需要制作的其他有关文件。
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对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对本次重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
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拟
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拟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
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
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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