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事项有利于公司资金周
转和经营发展,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吕红兵 段亚林 徐向艺 胡元木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