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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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因情况
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 9 人,参加本次会议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40.40 元/份调整为 28.47 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9.55 元/份调整为 63.63 元/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
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90 万份调整为 62.7737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满良、郑洪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海南
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0.92 元/份调整为 43.15 元/份,首次授
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90 万份调整为 313.0297 万份,预留授予
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00 万份调整为 79.6904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满良、郑彤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海南
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8.41 元/份调整为 105.73 元/份,首
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14 万份调整为 405.6384 万份,预留
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85 万份调整为 101.8500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满良、郑洪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第二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
(第二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8372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
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集中存放、管理
和使用,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一个月内与开户行、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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