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7316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5 万股,约占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118.5186
万股的 0.90%。其中首次授予 48.26 万股,约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0.79%;预留 6.74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
(3)授予价格:64.19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64.1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94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 8 人,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
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2020 年营业收入值 X≧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X≧20%
的平均值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X≧30%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考
核,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X≧20%
的平均值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X≧30%
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A) 良(B) 中等(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0-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公告编
号:2020-025)。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1.4248 万股(调整后)限制
性股票;2021 年 4 月 30 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6 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剩余数量(调整后)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作废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
归属期次 归属日期
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情况
益分派实施完毕,
第一个归 2021 年 5 64.19 元/ 21.2481 万 授予价格(含预留
属期 月 27 日 股 股 授予)由 98.74 元/
股调整为 98.14 元
/股。
益分派实施完毕,
授予价格(含预留
授予)由 98.74 元/
股调整为 98.14 元
第二个归 2022 年 5 64.19 元/ 21.1575 万 /股。
属期 月 30 日 股 股 2、2020 年和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
为 95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
归属期 归属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作废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
归属日期
次 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情况
益分派实施完毕,
授予价格(含预留
授予)由 98.74 元/
股调整为 98.14 元
第一个 2022 年 5 64.19 元/ /股。
归属期 月 30 日 股 2、2020 年和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 期 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
量为 27.7316 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中汇会审[2023]4412 号) :2022 年度公
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0,558,398.13 元,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2020 年、2021 年和
值的平均值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
的增长率不低于 30%。
率约为 207.18%,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属条
件要求。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2 名,其
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 中 89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 果为“优(A)”或“良(B)”,本期个
格)四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2 名激励对象 2022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中等(C)”,
评价结果 优(A) 良(B) 中等(C) 不合格(D)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对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 格(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归属 27.7316 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7316 万股,归属期限为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二)归属数量:27.7316 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92 人。
(四)授予价格:64.19 元/股(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
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95 元/股调整为 64.1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获授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票数量(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
人员
核心技术
人员
核心技术
人员
小计 6.6748 2.6699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88 人)
总计(92 人) 70.0484 27.7316 40%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9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激励对象齐艳在本公告
披露前 6 个月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以上人员的股票归属
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