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安迪”)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关于制定<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制
定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二、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三、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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