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电
池”)、浙江冠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电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冠宇电池
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源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冠宇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源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99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冠宇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源生产经营需要,2023 年
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冠宇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浙
江冠宇电源向嘉兴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先后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10,322.94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 8 号综合楼 561 室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81.58%股权;珠海冠
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9.00%股权;珠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 海冠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3.88%股权;
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 珠海冠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3.46%股
系 权;珠海冠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1.52%
股权;珠海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电池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9,069.73 221,080.93
主要财 负债总额 228,435.24 151,249.00
务数据
资产净额 60,634.49 69,831.93
(万元)
营业收入 25,059.10 46,076.10
净利润 -12,285.94 -44,909.50
注: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
(二)浙江冠宇电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冠宇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秦山工业园区金杭路 99 号(自主
住所
申报)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经营范围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2,019.94 25,127.41
主要财 负债总额 41,613.77 23,366.62
务数据
资产净额 406.16 1,760.79
(万元)
营业收入 15,218.79 7,065.64
净利润 -1,354.63 -1,239.21
注:2023 年 1-3 月/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浙江冠宇电池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债务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
计算保证期间。
(二)为浙江冠宇电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债务人:浙江冠宇电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
计算保证期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冠宇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源借款提供担保,是为
满足浙江冠宇电池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浙江冠宇电池少数
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51,658.43 万元,全
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8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66%。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