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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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均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并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负
责人,任期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谭帼英女士(董事长)
                、林程先生、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
生、卢峰先生、周辉先生;
 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王大方先生、罗玉涛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周乔先生;委员:王大方先生、陈宇峰先生;
 主任委员:罗玉涛先生;委员:周乔先生、谭帼英女士;
 主任委员:谭帼英女士;委员:林程先生、卢峰先生、罗玉涛先生;
 主任委员:王大方先生;委员:周乔先生、李胜宇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梁雅丽女士(监事会主席)、朱曙峰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兰芹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林程先生;
  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
  财务总监:李胜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刘兰芹女士。
  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封华女士、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陈超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超菊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4,420 股。
  上述董事、监事离任后,仍须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对封华女士、李卫宁先生、陈超菊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谭帼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双学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自治区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南理
工大学化工二系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肇庆市端州区政府挂职任区委常委,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
经理,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华富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锋有限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端州区
政协常委。现任广东巨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帼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42,800,7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为其女
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
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武汉 9502 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
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汽车工程学会会士,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448,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对其下发
了《关于对林程的监管函》,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其出具了警示函,除此之外,林程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广
东碧江董事。现任高要华锋总经理及董事、宝兴华锋执行董事、华锋机电执行董
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理工华创董事、广西华锋董事长,本公
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600 股,通过本公
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0.27%,是本公司董事
长、控股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李胜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分行会计主管、肇庆天元信展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肇庆市宏志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英讯计算机科
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行财务经理。现任
广西华锋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胜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6,400 股,与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卢峰,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1968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
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董
事、广东博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博士学历。
现任职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186,239 股,与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周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7 月出生。会计学学
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金田(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州山
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南理工大学 MPAcc 校外合
作导师,西南科技大学 MBA 校外合作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大方,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
历,2001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现任哈尔
滨工业大学(威海)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中国汽车工程学
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罗玉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学历。华
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汽车工程重点
实验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朱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职于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现任肇庆市端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肇庆市端州区端鸿城市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曙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梁雅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0 月出生,在职研
究生学历,高级电子工程师,2022 年 10 月退休。曾任肇庆风华电子厂技术
员、车间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分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
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利华分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美科机电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肇
庆市金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雅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刘兰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华锋股份采购部部长,现任华锋股份稽核审计部部长,兼任华锋股份
工会主席、华锋员工家庭命运共同体基金会执行会长、子公司肇庆华锋机电装
备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宝兴县
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无锡华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巨
锋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职工监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兰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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