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2,000,000.00 元,
不送股,不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
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
股、不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 37 层
咨询联系人:陈才玉、张威
咨询电话:0755-28657760-8033
传真电话:0755-86021660
七、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