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3-03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部分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章程(2023 年 5 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