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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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无锡格
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
司 67.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森霸传感本次重组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
对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登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交易的实际进展,记录商议筹划、
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部报告制度》的规定,严格将内幕信息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执行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陈妹     耿凡          刘先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子涛    张婧          胡新红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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