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
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能够有效反映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体现公司最终经营成果,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考核的设定已充分考虑
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安排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
面的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解除限售数量。
  (四)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
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焰: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蔡曙涛:_________________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拉卡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