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5,105,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392,651,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799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16,542,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0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22,453,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9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22,453,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9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6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5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140%;反对 2,03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7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6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396%;反对 2,02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6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5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140%;反对 1,9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6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5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140%;反对 2,03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3,08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79,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8283%;反对 1,96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7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6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396%;反对 1,97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2,98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76,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652%;反对 1,96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9,531,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2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5.7072%;反对 5,523,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3,06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59,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771%;反对 1,9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37,009,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9,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9066%;反对 1,9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3,06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59,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771%;反对 2,03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10,478,744 股。
表决情况:同意 402,589,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480,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2.8579%;反对 2,03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53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3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0565%;反对 12,456,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2,63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2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0308%;反对 12,466,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56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69,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8.1347%;反对 12,426,2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3,128,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19,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9322%;反对 1,97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刚、谭天琦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