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
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
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序实施,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
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
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