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
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
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
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资格,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学军先生、
刘志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