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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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作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对拟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定;
刘先生、刘留先生、童培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对拟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朱日宏先生、白云女士、孙建
军先生均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日宏        白   云     孙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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