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泓集团”)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锦泓时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合规、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邱平、沙曙东、潘岩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泓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