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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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4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 339 号明宇豪雅饭
店四楼明宇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536,362,417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5.88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
股份2,461,711,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42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81人,代表股份74,651,2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77,525,54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7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
表股份2,874,2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74,651,2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637,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00,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5%。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79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59,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5%。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4,793,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57,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7%。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502,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5,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3,429,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92,1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379,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43,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1,925,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8,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6,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924%;反
对85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980%;弃权7,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6,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
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回
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526,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89,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538,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01,5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表决结果:韩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96,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018%;反
对92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98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596,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
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回
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505,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8,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502,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5,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497,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0,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出售资产后新增关联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910,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73,1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911,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74,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决议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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