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1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2022 年度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55,04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0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两江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陆朝阳先
生、吴俊锋先生、张以飞先生、姚琪女士、周文强先生、王丹女士、李良先生、
董迎雯女士、佘雁翎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 16 号科学楼 9 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磊
咨询电话:025-83685680
传真电话:025-83682796
八、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