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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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91,379,4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1,379,493 股增加至 109,655,391
股(注: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
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
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379,49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379,493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534,593     75.00     13,706,918    82,241,511      75.00
  首发前限售股       68,534,593     75.00     13,706,918    82,241,511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44,900     25.00      4,568,980    27,413,880      25.00
三、总股本          91,379,493    100.00     18,275,898   109,655,391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净收益为 0.58 元。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 号 B2 区第七层 701、
   咨询联系人:许驰
   咨询电话:020-82018146
   电子邮箱:investor@gloryview.com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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